為了加強美國本土生產食品及進口食品的安全,美國眾議員和參議員提出若干議案。H.R.759議案由眾議員丁格爾于1月28日提出,擬向美國食品進口商和外國食品出口商征收登記費,提高外國食品生產商的安全要求,制訂原產地標簽規定,加重對違規者的刑罰。由參議員德賓于3月3日提出的S.510議案和由眾議員帕特南及科斯塔于3月5日提出的H.R.1332議案均將加強對外國和本土食品設施的監督,并規定美國進口商必須證明外國供應商及進口食品符合安全規定。
H.R.759議案
H.R.759議案提出12條具體要求:所有在美國境內經營的食品設施及對美國出口食品的外國食品設施,將須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登記,每年需要支付登記費;外國及本土食品設施須制訂安全計劃,以鑒定及降低風險。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官員和第三方認證機構會對安全計劃進行評估;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須制訂時間表,檢查外國和美國本土食品設施,每4年至少檢查一次。拒絕、阻礙或拖延檢查的食品設施將被吊銷登記,其產品也會被禁止進入美國;外國食品生產商須獲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認可的第三方機構證明符合一切美國食品安全規定,未經證明合格的食品設施將禁止向美國出口食品;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須為進口食品制訂自愿性質的安全指南,符合有關指南的進口商的產品將加快處理;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須發布法規,確保蔬果的生產及收割符合安全規定;食品標簽須注明最后加工地,生產商須在其網站列明所有材料的原產地,產品標簽須提供原產地資料;
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將獲授權可對問題食品發出強制回收令;加入一氧化碳的肉類、家禽及海鮮產品須貼上消費者通告,注明產品的新鮮程度不應以顏色判斷;擴大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的追溯能力,以應付食源性疾病的爆發;只有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認可的檢驗所才可進行檢驗,以證明產品符合若干安全規定;所有食品設施及進口商將獲唯一的識別號碼。
S.510議案
S.510議案提出10條具體要求:對所有食品設施須制訂預防計劃以處理已鑒定的危害及防范摻假,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有權查閱有關計劃及文件;進口商須核實外國食品供應商及進口食品是否遵守安全規定;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將獲授權要求高危食品提供認證,拒絕沒有認證的食品及來自曾拒絕讓美國官員檢驗的外國設施的食品入境;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將加強對所有食品設施的檢查,包括每年對高危設施進行檢查,以及至少每隔4年對其他設施進行檢查;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將獲授權,允許合格的第三方機構證明外國食品設施符合美國食品安全標準;增加對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資助;制訂試驗計劃,對可迅速有效追蹤蔬果的新方法進行測試及評估,以應付食源性疾病爆發;當某企業未能在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要求下自發回收某食品,該局有權發出強制回收令;如果來自某食品設施的食品有可能對健康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導致死亡,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可吊銷該食品設施的登記;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須協助食品企業防止其產品被蓄意污染,并須制訂全國性策略,以預防食品供應受恐怖襲擊的威脅,及迅速對與食品有關的突發事件做出回應。
H.R.1332議案
H.R.1332議案提出10條具體要求:所有食品設施及進口商須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登記。如果來自某食品設施的食品有可能對健康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導致人類或動物死亡,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有權吊銷該食品設施的登記;已登記的進口商須對食品供應商進行核實,以證明所有進口產品符合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的安全和品質標準,包括衛生、儲存、處理、檢查、培訓及記錄保存等;所有在美國銷售食品的本土及外國食品企業,須進行食品安全風險分析,以鑒定污染源、羅列合適的食品安全管制措施及證明所實行的管制措施足以處理食品污染涉及的風險;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將獲授權評定違規(如回收及重新檢查)及提供服務(如發出出口證明及參加自愿性質的合格進口商計劃)所涉及的費用;增加對所有食品生產設施的檢查次數,包括至少每隔兩年對高危設施進行檢查;進口食品的事先通知須包括拒絕食品入境的國家或地區名稱;來自拒讓美國進行檢查的外國設施或外國的食品,將不準進境;出口國家的認證機構可能須提供高危食品的出口證書,沒有所需證書的貨品將禁止入境;如果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有理由相信某食品被摻入低劣雜質或貼錯商標,該局可行使行政扣留權;假若企業未能在特殊情況下自發回收食品,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有權下令回收有關產品;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規定的所有檢驗須由該局檢驗所或該局認可的認證機關指定的檢驗所來完成;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須建立認證制度,規定由認可的第三方(包括外國政府)和受過正式培訓的審查代理證明食品設施符合美國食品安全標準。
美國最近宣布設立新的食品安全工作組,由衛生與人類服務部部長及農業部部長擔任主席。工作組將與其他部門和官員合作,就如何改善政府部門協調、審查和改進食品安全法,以及加強執法等問題向總統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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